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师市有关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师市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
机构信息
地区: 第四师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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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电话: 0999-8182301
地址: 可克达拉市滨河东路1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师市有关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师市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师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师市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承担师市道路、水路运输综合管理及市场监督工作。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负责师市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多式联运和运输机构优化。协调推进师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邮政等的综合运输发展。承担国际道路运输有关工作。

(四)指导师市海事工作。负责管辖师市水域内河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内河船舶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工作。

(五)负责提出师市交通运输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国省道、师市干线公路、专用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并指导师市交通行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提出师市公路、水路、铁路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按兵团交通运输局审批核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六)承担师市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执行公路、水路、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监督、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负责师市管辖范围内国省道、专用道路、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占和破坏,维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等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监督指导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负责管辖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师市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承担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八)指导师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培育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负责培育和管理公路养护市场。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维护师市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师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负责实施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十)承担师市航空行业管理指导职责。

(十负责实施交通战备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协调推进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执行师市交通战略保障计划,组织协调辖区内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兵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承担师市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实施相关技术规范。承担师市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监督指导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十)指导师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执行“交通强国”战略部署,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打造互联互通、无缝连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的区域交通运输发展格局。推动交通结构调整,促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完善行业法治体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新业态秩序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老干部、信访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级项目研究。配合协调实施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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