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办法。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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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通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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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1:30,14:30—17:00
电话: 010-80883096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17号(同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101149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办法。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区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按照区委组织部管理权限要求,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任免、考核。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八)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各类培训。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17号(同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101149

办公电话:010-80883096

传  真:010-8088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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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gzbg@bjtzh.gov.cn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10-80883096

受理部门:区国资委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1:30,14:30—17:00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信访

举报受理电话:010-80883716

受理部门:综合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17号

邮政编码:101149

邮箱:gzzh@bjtzh.gov.cn
程序标准: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组织开展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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