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那大镇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98-23652781 |
地址: | 儋州市白马井镇中七横路1号 |
白马井镇处在海南西部中心,拥有中心渔港、洋浦港等深水贸易港口、西环高铁站、白马井互通及拟建儋州机场等海陆空交通区位优势。目前,全镇已实现村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硬化里程有2000多公里,各村的环村路及村内路正不断的进行硬化改造。2019年投入资金1239.95万元,在东山村委会官方村等6个村庄以及镇区马捞地一巷、商业街横五巷、松鸣小学入口道路、镇政府与滨海大道交汇处等4条街巷共建设道路10条,道路总长度约6258.78米,解决了群众行路难问题。已接入粤海水务公司饮用水管道,基本解决群众饮水工业生产用水难问题。镇内有滨海公园、洋浦大桥公园、计生公园,为人民群众提高游览、锻炼、社交活动场所。有山塘水库1宗,水库容量200万立方米,可提供养殖业和水稻灌溉,有效地加快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和提出全镇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计划、意见。
(二)负责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三)研究、指导全镇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工作。
(四)指导做好全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
(五)承担党内重大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
(六)指导全镇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工作。
(七)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八)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便民服务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镇党内统计、公务员统计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负责镇管干部(含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考核等工作,提出镇管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建议;具体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干部工作。
(十一)负责对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十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完成市委组织部、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起草全镇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及其他各类文件;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考核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抓好车辆管理、会务准备等各种后勤工作。
三、纪委办公室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及镇党委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查办违纪案件、监督三公开工作,维护党的纪律。
四、监察室
检查农村基层政府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农村基层政府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对农村基层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农村基层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加强农村基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完成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规划建设管理所
(一)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实施本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
(二)组织编制村庄、乡镇规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
(三)按法定权限办理村镇居民建房及村镇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上报工作。
(四)根据不同建设项目负责或协助做好村镇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村镇建筑工程质量、抗震设防和安全生产;负责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协助做好在村镇开展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和农村建筑工匠的资质管理工作。
(五)负责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管理;负责乡镇、村庄容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村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六)按规定协助做好收缴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安排使用村镇规划建设的专项经费等工作。
(七)协助做好监督、制止违反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八)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规、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居民依规划、依法建设的意识,自觉主动按村镇规划进行建设。
(九)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综合上报工作。
(十)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水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承担科教卫生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工作。
八、人大办公室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抓好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九、武 装 部
抓好双拥、征兵、基干民兵训练等项工作,加强地方武装力量建设。
十、团 委
(一)、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重设。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三)、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五)、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
(六)、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负责团员青年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八)、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九)、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
承担本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十二、财务办公室
做好年度财务计划,根据镇府的行政计划和经费预算及时合理地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好镇府资金。定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镇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领导和干部职工和监督。定时开展自查自纠,检查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避免出现违反财经纪律。进行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财税征收的督查工作。
十三、计生办公室
提出全镇年度人口计划,编制下达计划生育各项指标;抓好日常工作和集中服务工作,保证完成“四术”任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完成,积极创建合格村、合格乡镇。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负责协助镇政府做好镇域范围内村一级的“打违控违”工作以及城乡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全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执法行动;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