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全市“三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儋州市畜牧兽医局牌子。内设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
机构信息
地区: 那大镇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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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98-23886185 传真:0898-23508768
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道市农业农村局
详细介绍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全市“三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儋州市畜牧兽医局牌子。内设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种植业科、畜牧业科、兽医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水产养殖科、渔业捕捞科、渔政渔监科等17个科室,设有机关党委。农林科学院、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动物卫生监察大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等6个下属单位。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推进全市乡村振兴、“三农”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起草全市农业农村有关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全市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三)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改草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制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建设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体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组织开展本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捕捞业、水产养殖业。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指导全市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指寻渔业安全生产和休闲渔业发展;负责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农业标准化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分工作。指导本市农用地、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监督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本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本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本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本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及有关国际、港澳台地区、国内省区、省内其它市县的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围绕种业等重点领城,深化现代农业对外开放,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农业交流平合,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草,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增加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职责。

3.承担原市农业委员会的农业农村管理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增加承担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原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渔业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和原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职责。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5.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禽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2.与市现代服务业和投资促进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所需田间地头冷库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现代服务业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冷库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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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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