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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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10-62771507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照澜院服务楼一层 |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4、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6、协助有关部门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7、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8、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地区交通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
9、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统计、红十字会等项工作,依照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协助开展司法所工作。
10、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1、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2、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13、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14、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5、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加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16、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7、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地区安全工作,制定本地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场所以及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本地区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协调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消除隐患,处理事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负责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举办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有主体责任。
(3)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18、承办区政府和清华大学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华园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照澜院服务楼一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电话:010-62771507
电子邮箱:qinghyjd@mail.bjhd.gov.cn,qinghyjd@126.com,jdbsc@mail.tsinghua.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照澜院服务楼一层行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传真号码:010-62785923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窗口咨询、电话咨询、来函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部门:清华园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来信来访、电话、邮件
受理部门:行政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具体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10-6277150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照澜院服务楼一层行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电子邮箱:qinghyjd@mail.bjhd.gov.cn,qinghyjd@126.com,jdbsc@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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