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机构信息
地区: 海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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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 020-34175337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展业街20号305室,邮编:510280;
详细介绍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 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 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 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本街道企、事业单位、 居民区以及驻社区各类无主管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他单位党组织和党 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 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三)领导街道 、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把思 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构建社区教 育体系、社区文化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 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 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 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组织社区志愿 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及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负责组织 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依法负责人 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协助有 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支持和促进 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发展,做好辖区企业的沟通、协调和跟踪服 务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安置和无军籍离退 休职工管理服务、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 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 保险、抢险救灾、殡葬改革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 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 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 帮教等工作。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 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有关 管理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发布 的城市管理决定、命令、指示。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 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 卫生运动。配合区政府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 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 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 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七)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法律、法 规、规章等明确或依法委托以及按程序下放事项的行政执法工 作。维护辖区内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 占道经营、非法 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 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 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八)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 平。统筹社区发展,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 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 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九)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 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教育党 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按照有关要求,会同区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 加强对居委会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加强对以本街道、社区为主 要工作及服务对象的各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机构的工作统筹、 协调、督促、检查和评议,将评议情况反馈其上级党组织,对其 负责人的奖惩、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指导、支持其 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 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 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等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陈永宏

职  务: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邹 伟

职  务: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李雪红

职  务: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专职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大工委及人大代表联组、扶贫、妇联等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何桂军
职  务:党工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司法所,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青少年教育、精神文明、政协、统战、保密、文化、综治维稳、禁毒、信访、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司法、劳动监察、应急统筹协调、财务、群众团体(工会、共青团、科协、文联、工商联、侨联)等工作。指导“青竹”(机关科室负责人)党小组、机关第三支部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方瑞君

职  务: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素馨”(雇员队伍)党小组工作。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郑斯丹

职  务: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业务)、市场监管所,负责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服务、街属物业和资产管理、综合统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机关第二支部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卢杏忠

职  务: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工作分工: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业务)。负责人民武装、征兵、民防、政务管理、政务公开、12345热线、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张华盛

职  务: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办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设施管理、小型建设工程监管、房屋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城市更新、规划土地、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燃气安全管理等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李沛清

职  务: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会捐助、献血、殡葬、社会组织、退管、人口普查、义工、红十字会、居家养老、日托中心、残联、计划生育、初级卫生保健(健康教育)、社工服务、市容环境卫生、除“四害”、消毒防疫等工作。指导“苔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党小组、机关第一支部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朱穗武

职  务: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工作分工:负责派出所全面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曾健雄

职  务: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何桂军同志工作,协助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司法所,负责文化、综治维稳、禁毒、信访、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劳动监察、司法等工作。按负责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蓝作荣

职  务: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张华盛同志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公共设施管理、小型建设工程监管、房屋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城市更新、规划土地、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燃气安全管理等工作。按负责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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