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局
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新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财政中长期计划,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新城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
机构信息
地区: 西咸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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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9-33636187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迎宾大道东段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区303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新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财政中长期计划,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新城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财政、财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新城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新城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新城各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受新城管委会委托,向新城党委、管委会报告新城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新城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新城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照权限审批或报请管委会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五)负责新城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新城国库业务。制定新城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制定新城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项目的投资评审与监督管理工作。

(九)落实本级会计核算相关政策规定,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十)负责新城投融资、政府债务及资金统筹工作。贯彻落实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新城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城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

(十一)负责新城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规范统一、权责明确、分类管理的新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牵头编制新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需要新城统一规定的资产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十二)制定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规定,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新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管委会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融资拓展业务,负责管委会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十三)负责新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城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方案,制定新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并执行管委会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四)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城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制定新城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负责落实上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新城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配合组织新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配合做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

(十六)承担新城财税规定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新城和街镇两级财政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为园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金融业务有关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十八)负责制定金融业相关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所辖金融机构业务指导,负责新城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追踪,积极引入各类金融机构,推进新城金融业务的完善和良性发展。

(二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二十一)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工作。

(二十二)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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