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安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3:30-17:00(冬令时) |
电话: | 0572-5123663 |
地址: | 安吉县行政中心六楼 |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拟订统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县生产总值及特色产业核算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和大型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管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县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傅爱国(党组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县委、县政府涉及本部门的中心工作。
杨鹤云(局长):负责局行政全面工作。
吴 蔚(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和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督查考核、信息、宣传、“三服务”、财务、群团(老干部)、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统计教育、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联系乡镇、村(社区)、工业统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业统计科、机关党支部。
沈 坚(党组成员、总统计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建筑业、农业统计、人口普查等工作。分管投资统计科、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
周旭红(党组成员):负责社会与服务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名录库等工作。分管社会与服务业统计科。
宋军花(党组成员):负责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信息、生态文明、信息化。分管综合核算科。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