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
机构信息
地区: 德清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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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
电话: 0572-8062249
地址: 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县行政中心B楼
详细介绍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德清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

办公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B楼4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令时) 或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机关职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衔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衔接协调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有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创新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拟订有关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改革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五)综合管理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协调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六)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全县工程咨询业的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铁路规划与建设,衔接平衡各种运输方式。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化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九)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十)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监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贯彻实施上级价格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重要行业和服务项目成本监审。

(十二)管理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德清工作部。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标准地”改革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建议,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全县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全县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管理,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3.与县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县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的行政职责。县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牵头实施接轨上海、融入杭州、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开展全县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等对口工作,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等工作。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系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劳动人事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牵头本部门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退管人员管理指导及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综合与规划科(挂社会发展科牌子)。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状况,对经济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研究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衔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人口、科教文卫、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建议,向上争取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学校和养老机构布局调整等工作,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局系统调查研究、课题管理。承担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经济体制改革科(挂信用建设科牌子)。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指导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承担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工作。承担县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用德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承担全县民间投资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标准地”等改革工作。组织申报和指导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监督管理企业发债资金使用情况。承担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挂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政策。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承担全县重大项目管理。承担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年度计划编制和综合监管。指导全县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挂创新与高技术发展科牌子)。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县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布局建议。按分工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

(七)服务业发展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和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拟订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全县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承担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能源管理科(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牌子)。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制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和规划,统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承担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能源监察执法。承担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监督管理。承担县石油天然气利用与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九)行政许可科。受理和办理局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受理、审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负责重大项目的审核转报。承担国内、国外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和采购国产设备免税确认手续的申报。承担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运用。

(十)价格与成本监审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价格监测、预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按权限负责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组织对已在执行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政策进行成本跟踪调查和综合分析,建立成本动态管理和约束机制。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领导信息

宣坚锋、潘皓(分管政务公开)、胡俊、 徐丽娟、史玉芳、邱敏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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