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小浦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包括: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加强党对基...
机构信息
地区: 长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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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令时8:30-11:30 14:00-17:30--冬令时8:30-11:30 13:30-16:30
电话: 0572-6072225
地址: 长兴县小浦镇府前弄69号
详细介绍

小浦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包括: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辖区内村(居)党建和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统计等工作。

(5)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6)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7)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行政服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8)加强财政管理,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9)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依法开展城镇管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执法和监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王何勇
陈炜
高 晖
相涛
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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