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72-6958110 |
地址: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东南侧约190米 |
主要职责:
1)推进县局文明养犬、污水零直排等中心工作,并组织实施,依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镇区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对镇区道路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便民摊点等行为的管理;
(3)负责对镇区内的户外广告、门头店招、标志标牌、落地灯箱、乱张贴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空间资源的管理;
(4)负责对镇区建筑工地遮挡围栏、大门或出入口设置、建筑渣土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文明施工的管理;
(5)负责对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6)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自我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7)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辖区内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