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主要职责: 1)推进县局文明养犬、污水零直排等中心工作,并组织实施,依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镇区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对镇区道路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
机构信息
地区: 长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72-6958110
地址: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东南侧约190米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1)推进县局文明养犬、污水零直排等中心工作,并组织实施,依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镇区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对镇区道路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便民摊点等行为的管理;

3)负责对镇区内的户外广告、门头店招、标志标牌、落地灯箱、乱张贴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空间资源的管理;

4)负责对镇区建筑工地遮挡围栏、大门或出入口设置、建筑渣土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文明施工的管理;

5)负责对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6)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自我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7)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辖区内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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