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设置共包括机关科室12个分别是办公室、组宣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发展科、乡村旅游科、产业科、文物科、艺术与公共服务科、交流与推广科、体育事业科、市场监管科、广电科(挂政务服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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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
长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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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4:00-17:30(春秋令时),14:30-18:00(夏令时)
电话:
0572-6035302
地址:
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5-6楼;313100
详细介绍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设置共包括机关科室12个分别是办公室、组宣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发展科、乡村旅游科、产业科、文物科、艺术与公共服务科、交流与推广科、体育事业科、市场监管科、广电科(挂政务服务管理科牌子),以及1个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和5个直属单位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和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方面的有关规划、计划,以及政策、制度。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艺术门类和品种发展。指导、协调重大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活动。
3.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指导县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5.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指导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7.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负责监督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9.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
10.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推进、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1.负责文化、文物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对外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2.综合管理全县体育事业。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开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工作,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体育活动。综合管理全县体育科研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何杰雄
刘文献
包莲珠
徐明学
陈新国
孙权2
池明丽
朱磊
朱煜峰
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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