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 |
电话: | 0572-6633268 |
地址: | 长兴画溪大道2689号 |
长兴县公安局设队伍管理与执法监督中心、情报指挥中心、综合保障中心、侦查打击中心、基础防控中心、交通管理中心、纪检监察组;局直属机构有看守所和拘留所。
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组织实施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组织、规划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干警的教育管理、培训。
(三)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对策措施。
(四)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五)负责对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六)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边境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处置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保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
(八)组织实施对来长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等。
(十)具体负责全县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二)管理出入境业务和管理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等在长兴县范围内的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十三)监督、管理全县通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五)管理和落实公安业务经费、通讯、装备等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盛洪卫
吴朝阳
沈庄伟
张远喜
林建华
陈建六
叶静
吴利华
陈庆
吴利功
张列行
吴伟琪
徐娅莉
黄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