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高要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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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58-8392779 |
地址: |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25号 |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统一管理全区审计项目计划。贯彻执行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委(街道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镇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审计局应当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领导信息
周 锐(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直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袁子健(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分管综合法规股(整改监督和电子数据审计股),审计中心、负责内审机构的日常工作、社会审计组织业务的监督指导工作、审计整改、法治政府、依法治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张 涛(党组成员):协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党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青妇等工作。
黄美玲(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金融债务审计股、行政政法事业审计股,负责政府债务审计、财政全覆盖审计等工作。
关英慧(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农业与资源及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与企业审计股,负责行政事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务公开、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大建设项目审计等工作。
傅瑞联(三级调研员):协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