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鼎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758-2628319 |
地址: | 肇庆市鼎湖区罗隐路21号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七楼西边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区的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禽畜调查、农村居民住户调查、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科技、人口、劳动工资、服务业、现代产业体系、农村居民住户和畜禽等专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财政税收、金融保险、邮政通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区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加强对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区伟权(党支部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综合核算、办公室、党建、纪检、计生、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档案、政务公开、意识形态、创文、扶贫、乡村振兴工作。
梁志恒(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各项统计专业业务、抽样调查、大型普查、统计培训、统计信息化建设及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