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肇庆市鼎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和区政府批准,现就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机构信息
地区: 鼎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58-2625800
地址: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南11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肇庆市鼎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和区政府批准,现就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机构职责调整

   (一)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原区水务局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除人防应急管理外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政策法规股更名为法规审批股。 

   (二)设立供排水管理股、人防业务管理股。 

   (三)撤销城市建设管理股。

   调整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7 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审批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房地产权管理股、供排水管理股、人防业务管理股。

三、人员编制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编制 13 名(其中行政编制 10 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3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总工程师 1 名(副科级),正、副股长(主任)8 名。

    四、领导信息

   1、罗锦国(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组、党委、局全面工作。

  2、梁宗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主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供排水管理股、质量安全监管股、区渠网中心、质监站、安监站;

   统筹平安建设工作。

   3、杨伟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股、造价站、检测中心;

   负责行政办公、意识形态、精准扶贫、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宣传、档案、保密、人事、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工作。

   4、李汉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房地产业管理股、房地产权管理股、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和美乡村创建办公室、房改办;

   负责建设工程技术科技、乡村振兴工作;

   指导协调区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5、王兴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局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住保中心;

   负责应急管理(防汛、民兵等)、退伍军人工作;

   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

   6、邵海棠(渠网中心主任)

   负责渠网中心全面工作。

    7刁海明(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分管人防业务管理股、民兵指挥通信;

   负责局工会全面工作;

   联系协调市人防办各科室等工作;

   党委分工负责工会委员会工作。

   8、谭永奇(党委委员)

   分管法规审批股、代建中心、棚改办,协调棚户区改造(一期)工作推进;

   统筹信访维稳、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党委分工负责共青团工作。

   9、吴瑞瑜(党委委员、党委办主任)

   党委分工负责妇委、关工委工作。

   10、梁广文(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原人防扶贫挂点巩固工作;

   负责人防指挥中心大楼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11、黄锦成(四级调研员

   协助党委日常工作。

   12、李承生(四级调研员

   协助人防指挥通信工作。

   13、曾汝洪(二级主任科员)

   协调人大、政协提案、意见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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