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塔山屯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
机构信息
地区: 绥中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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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29-6530003
地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屯镇塔山村 ,邮政编码:125200
详细介绍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

赵洪杰 人大主席
何绍光 党委书记
庞荣鲲 党委副书记
孙雪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航 副镇长
卢星合 副镇长
赵旭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
孙佳 党委委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航 党委委员
秦淼 科员
杨莹 党委委员
赵永生 副镇长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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