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加碑岩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绥中县加碑岩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机构信息
地区: 绥中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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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29-6980003
地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加碑岩乡沟口村 ,邮政编码:125200
详细介绍
绥中县加碑岩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信息

侯洪军 党委书记
刘伟 党委副书记、乡长
郭永明 人大主席
杜鹏 党委副书记
杨大俭 第一副书记
张 生 副乡长
虞正军 副乡长
刘洋 副乡长
张生 副乡长
王均博 组织委员
任红宇 宣传委员
赵文明 纪委书记
丁刚 武装部长
高素娟 工会主席
贺玉复 党委秘书
王鑫 政法委员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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