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绥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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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29-6770003 |
地址: | 绥中县高甸子满族乡高甸子村 ,邮政编码:125200 |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农村社区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乡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提出如下方案。
一、乡人民政府职责
(一)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二)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加强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服务管理,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强化对刑事解教人员、“法轮功”、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管控。
(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领导信息
赵国强 人大主席
绍东 党委副书记、乡长
方鹏 党委副书记
张建 第一副书记(挂职)
张冲 副乡长
秦哲 副乡长
薛保权 副乡长
孙大明 武装部长
梁天骄 组织委员
杨闯 党委委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邵兴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
杨玉草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婕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