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票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29-4192309 |
地址: | 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31号; |
1、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工作。
2、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区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 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3、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负责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4、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6、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