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票分局
1、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工作。 2、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
机构信息
地区: 南票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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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29-4192309
地址: 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31号;
详细介绍

1、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工作。     

2、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区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 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3、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负责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4、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6、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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