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29-2023009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锦街22-21号。 |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武装、侨务、调解等工作。
(七)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双龙街道办事处是龙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内设安监站、双龙街道政务服务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2.按照龙港区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设置了5个综合办事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生态环保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3.在双龙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作为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与双龙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