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网上办事大厅)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
机构信息
地区: 朝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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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 14:00-17:30
电话: 010-65014855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街36号
详细介绍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统筹规划本区文化、文博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本区重大文化活动,参与国家、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活动,组织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和鲜明地区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七)负责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安全监管,实施保护工程。负责推动本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专业人员的科研、培训和交流活动。负责本区历史文化研究工作。

(八)统筹规划本区文化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九)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本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监管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协助区委宣传部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文化和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高春利
现任党委书记、局长,兼任文联党组书记
        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籍贯北京,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教育学学士,政工师。历任北京体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干部、二系党支部书记、体育系年级辅导员,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科员、综合干部科副主任科员、干部科主任科员、综合干部科科长、副调研员,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建外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工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
        主持文化和旅游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张小洁
现任朝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女,汉族,籍贯北京,1971年4月出生,1992年6月加入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历任双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和平街街道办事处工委副书记,朝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管工作
      履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

刘 芳
现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女,汉族,1971年9月出生,河北涞水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央党校经济法专业),会计师。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农业机械局财经办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农业机械局财经办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乡长助理兼财经办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乡长助理兼政府办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乡长助理兼监察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副乡长,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孙河地区工委(乡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孙河地区(乡)纪工委书记,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局副局长,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履行党委委员责任,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政务信息公开、信访、外事、保密、档案、区志编纂、固定资产、财务、审计、文物保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文物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文物管理所、民俗博物馆。

张爱军
现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男,汉,1966年5月出生,河北抚宁人,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党政基础理论专业)。历任武警北京总队第六支队十四中队排长,武警北京总队第六支队司令部参谋,武警北京总队司令部参谋,武警北京总队第六支队司令部股长,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办公室科员(副科级),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局主任科员,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局规划开发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局产业促进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局副局长,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履行党委委员责任,负责文化旅游市场审批、安全生产、应急、假日办以及综治、维稳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安全与应急科、旅游咨询中心。

马 骏
现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籍贯江苏,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出版发行管理科科员,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科员、紫光影城副经理,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分队长(副科级),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分队长(副科级)、北京市朝阳区图书馆馆长,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组宣人事科科长、出版发行管理科科长、文化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履行党委委员责任,负责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法制政府建设、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融媒体中心文化分中心、调研、重要文稿撰写、人事、群团、统战、工会、老干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大型活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分管法制宣传科、公共服务科、组织人事科、文化馆、图书馆、垡头地区文化中心、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
 
王勇刚
现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男,汉族,1977年5月,籍贯山西,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历任北京市朝阳区计划委员会投资科科员,北京市朝阳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规划科、投资科科员、经济动员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产业促进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地区办事处(乡)副主任(副乡长),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履行党委委员责任,负责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市场展示推介、合作交流、文化配套设施基础建设、12345“接诉即办”、文旅行业管理、行业协会监管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京剧文化艺术中心、国声京剧文化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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