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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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8085310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48号 |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区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
(七)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分局下属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区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付志平主持分局全面工作。联系水果湖所、双湖所。
党委副书记、政委江帆负责分局队伍建设,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分管警务指挥处、机关党委、政治处。联系汉街所、东亭所、中南所。
党委委员周建华负责派驻纪检组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斌负责交通大队工作,分管巡逻大队。联系积玉桥所、石洞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绍群负责信访工作,分管经侦、内保、网安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联系南湖所、凤凰山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庆负责现场处置、合成作战中心(治安防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工作,分管国保、反恐(含辅警大队)、禁毒大队。联系驻区特警大队、白沙所、站前所、梅苑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冰负责信息化考核、建设等工作,分管刑侦、视侦、法制大队。联系驻区技侦大队、徐家棚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建文负责政治处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联系首义所、紫阳所、中华路所。
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张志钟负责刑侦大队工作。联系粮道所、黄鹤楼所。
党委委员王成斌分管人口大队。联系消防救援大队、杨园所、余家头所、珞珈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