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三)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