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规章政策。 (二)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
机构信息
地区: 隆昌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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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话: 0832-3964971
地址: 隆昌市康复东路93号
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规章政策。

(二)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

旅游融合发展

(三)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和广播电视事业,推进全市文艺、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

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本市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啊织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

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全市范围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组织实施和监督景区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十)负责管理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登记、建档、遵选、申报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和文物保护宣

传工作。指导监督博物馆建设管理、文物管理等业务工作。参与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三)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文化和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审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五)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人民关好生活为引导,统等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强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

承。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 程志
党委委员、副局长 鄢志刚
党委委员、副局长 廖莉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雪秋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兴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兰文娟
党委委员、派驻纪监组组长 曾右平
副局长 巫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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