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水利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按规定制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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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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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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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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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威远县严陵镇南山路168号
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水源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重点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改造工作。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县水利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下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行政职能交由县水利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六)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
陈春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兴宏
党委委员、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威远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蓉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张 雷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 良
副局长
倪碧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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