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资中县机构改革方案》(资委发〔2019〕5号)和《关于〈资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资机改领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资中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资中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政策。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内江和健康资中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 肖代彬: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局长孙华强: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晓君:协助局长负责执法监督、科教宣传、卫生统计、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城乡医保工作,联系信息与统计股、综合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宣传股)、执法监督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平: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医政医管、中医工作,联系局纪检室、医政医管股、县“120”医疗急救指挥站。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何 军: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建、群团、干部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爱卫、重大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工作,联系机关党办、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大传染病防治股(艾滋病防治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职业病防治股、爱卫办。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罗玉华:根据中共资中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建设的意见》,做好对我单位的监督。
副局长 张 科:协助局长负责财务、药物管理及项目建设、工会、脱贫攻坚,联系规划与财务股(审计股)、中医药股(健康服务业发展股)、预防保健股、工会。
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刘继良: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人事工作和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工作,联系局办公室和人事与科教股。
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吴奇彬:协助局长负责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河长制工作、计生统计、流动人口、计生卫生协会工作、老龄工作,联系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计生协会和健康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