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政务服务网)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挂牌成立。2004年6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将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设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明确了风景...
机构信息
地区: 青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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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5560611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号
详细介绍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挂牌成立。2004年6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将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设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明确了风景区的管辖范围、管理体制;2007年11月,市委、市人民政府调整风景区管理职能,将管委会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青秀区人民政府。职能调整后,青秀山管委会主要负责风景区的建设、保护、管理、绿化和旅游开发等工作。2013年1月,市政府对青秀山管委会管理职能再次进行调整,重新赋予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能。

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设党政办公室、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风景园林管理局、旅游和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个机构;后勤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工程和园林绿化所、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南宁园博园管理中心(南宁市热带植物研究所)5个事业单位;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个企业单位;南宁市纪委监委派驻青秀山纪监组、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青秀山风景区分局、青秀山风景区生态环境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秀山风景区分局、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区分局、南宁市交警九大队,7个派驻机构。风景区管委会机关编制50名,在编42人;事业编制181名,在编142人。

管辖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明确了青秀山保护范围包括风景名胜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范围为由西向北至东从青山路起沿青秀湖公园至竹秀路、青秀路、凤岭南路、铜鼓岭南路,由东向南至西从铜鼓岭南路至青环路至邕江,沿邕江至南宁大桥范围内的地域,总面积约13.54平方公里,分核心保护区和森林植物园区。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约5.86平方公里。森林植物园区面积约7.68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为风景名胜区北面界线以外从铜鼓岭路由东向西沿桂花路至凤岭南路之间的地域,风景名胜区东面界线与桂海高速公路、凤岭南路之间的地域,高尔夫球场用地,以及邕江南岸从南宁大桥沿龙堤路、良堤路至三岸大桥之间的沿江地域。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文字综合、会议组织安排、文秘及档案、机要和保密工作;协调和督办各部门的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负责外事、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普法教育等工作。

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负责人才引进、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业绩考核、奖惩、培训开发、职称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管委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三、财政局:负责组织财政收入,编制管委会财政预算、决算,分解财政指标、进行财政分析、核算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负责筹集风景区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及专项资金;负责辖区内国有资产管理,清理债权债务;负责管理审计事务,监督检查和指导管委会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审批辖区内企业工效挂钩。

四、风景园林管理局:负责起草有关景观和园林绿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景观和园林绿化的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的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的建设施工及养护工作;负责审批因建设或其它需要砍伐、修剪或移植树木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等事项;负责风景区内文物及名胜古迹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风景区内古树名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负责风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旅游和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风景区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经济调控,审批项目立项;负责辖区内旅游市场的开发和管理,对各种旅游服务经营项目进行审查;负责风景名胜旅游区的形象品牌策划、对外宣传推介工作;负责风景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招商活动;负责审批在辖区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事项,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审批辖区内设立外地企事业单位办事机构事项;负责管理辖区的商务、统计、物价、质量监督和计量等工作。

六、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风景名胜旅游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编制风景区分期建设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风景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策划、设计、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风景区内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风景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管理风景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风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风景区安委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风景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风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负责组织协调风景区一般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南宁市安全监督局(市安委办)对发生在风景区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风景区安全生产监督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风景区范围内的应急、信访、综治稳定等工作。

领导信息

张振宇,男,汉族,1972年5月生,河北滦县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局,分管党政办公室、机关党总支、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莫桃芝,男,壮族,1966年9月生,广西南宁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农经师。现任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协助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绩效考评、发改、旅游、招商、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总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分管旅游和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效能监察室、团工委。联系青秀山风景区、青秀山旅游开发公司、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青秀山公安分局、交警九大队。


黄春妹,女,壮族,1975年12月生,广西天等人,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目前抽调至南宁市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工作。


梁旺,男,汉族,1976年9月生,广西玉林人,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南宁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工作。分管建设局、风景园林管理局。联系五象岭森林公园、青秀山花卉有限责任公司、青秀山自然资源分局、青秀山生态环境局。


唐纯建,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湖南澧县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本科学历。现任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负责征地拆迁、城市综合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后勤服务中心。联系南宁园博园、园博园管理中心、园博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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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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