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
机构信息
地区: 岑溪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签: 岑溪市,退役军人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0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4-8571332
地址: 广西岑溪市育才路岑溪中学路口旁 , 邮编:543200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协助开展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和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配合做好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工作。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领导分工

(一)黄维军

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广西岑溪人,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西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主持中共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

(二)李健艳

女,汉族,1970年4月出生,广西岑溪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西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信息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档案管理、统计、工青妇等工作,联系岑城、马路、南渡、水汶、大隆、梨木、归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廖克森

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广西岑溪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西岑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光荣院,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卫生与健康、平安建设、消防、信访、综治维稳、提案议案、法治建设等工作,联系大业、筋竹、诚谏、糯垌、安平、三堡、波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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