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机构职能 (一)落实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协助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
机构信息
地区: 长洲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签: 长洲区,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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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4-3855073
地址: 梧州市长洲区兴梧路36号9楼910室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落实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协助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部门制定的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协助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配合实施。协助开展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的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配合开展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梧州市长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领导分工

邓 朗 梧州市长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组、基层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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