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机关职能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机构信息
地区: 青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标签: 南宁市,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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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 0771-3221221 ;3221268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草拟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管理服务规范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负责行政审批全流程监督管理。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优化跨行业跨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开展行政审批效能监督。

(四)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五)负责办理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代为办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收件、分派办理、跟踪督办、批后出件等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六)负责涉审中介服务行为的综合协调监督。牵头推进涉审中介服务改革,拟订相关评估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数字化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参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拟订监管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

(九)牵头拟订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进驻市民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进驻市民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并承担相关投诉举报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统筹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信访、信息、宣传、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牵头草拟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管理服务规范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复、行政诉讼应诉和普法工作。负责机关权责清单以及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管理。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数字化审批改革科)。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跨行业跨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数字化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参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管理。

(四)政务服务监督科。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行政审批全流程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拟订监管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规范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协调解决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问题。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政务服务考评科。牵头拟订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开展行政审批效能监督,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负责进驻市民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进驻市民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并承担相关投诉举报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牵头推进涉审中介服务改革,负责涉审中介服务行为的综合协调监督,拟订相关评估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化硬件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六)综合项目科。负责办理交通运输、人防、地震、水利等领域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协调跨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代为办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七)市场服务一科。负责办理内资企业(除分支机构)登记相关领域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八)市场服务二科。负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领域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九)市政项目科。负责办理市政项目相关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十)农业林业科。负责办理农业农村、林业等领域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十一)社会文卫科。负责办理文化(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卫生、体育、旅游、人力资源、民族宗教、档案、事业单位登记等领域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十二)自贸审批服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三)项目勘验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和协调。

(十四)政务公开科。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牵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12345热线诉求办理和协调督办工作。

(十六)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出国政审、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七)财务科。负责机关预决算、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等财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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