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阳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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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假日不办公。 |
电话: | 0453-6332261 |
地址: | 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286号 |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助市级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则和服务范围,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方针,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中医药项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落实市级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阳明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落实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扶持政策。
二、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史志编撰、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人事岗位。落实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岗位(体制改革岗位)。承接健康龙江、健康牡丹江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负责落实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疗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人口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建议。
(四)财务岗位。负责局机关财务制度建设、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纪律监管工作。
(五)行政审批岗位。负责区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岗位。贯彻落实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
(七)医政医管岗位(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岗位)。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全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医疗纠纷综合管理。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组织传达及上报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基层卫生健康岗位。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
(九)卫生应急及安全生产岗位(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岗位)。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落实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法规监督岗位(职业健康岗位)。落实贯彻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地方性卫生健康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一)老龄健康岗位。组织落实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办的具体工作。
(十二)妇幼健康岗位。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岗位。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贯彻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十四)健康宣传岗位。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依法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五)中医岗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落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落实市中医药科技能力和科研条件建设政策,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落实市级中医药人才培养政策、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等。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梁冰峰
副局长:苏丹丹 李秋娟负责人:梁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