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四方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9-4340788 |
地址: |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振兴中路政府前楼; |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四)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伤残等级审核、报批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保障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