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松山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69-22822222 |
地址: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二号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正处级派出机构。
加强党的建设;组织研究、制定功能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松山湖功能区开发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统筹功能区产业布局、招商引资和企业项目落地工作;编制功能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与该区域相关的各层次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负责功能区内土地整备与开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统筹落实功能区内城市更新、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的实施工作。统筹功能区政务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园区的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园区相关改革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
2.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开展园区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资源、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
3.统筹园区产业空间布局,对园区整体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行统一领导。
4.负责办理入园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5.依法对园区各类行政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市政服务进行管理。
6.研究制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规划,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做好计划生育和残疾人帮扶工作。
7.开展统战工作,管理民族、宗教、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事务及外事工作。
8.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优化宜居宜商环境。
9.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引导市民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10.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抓好人才资源开发和服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11.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种突发事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12.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市级财政投入松山湖控股公司、生态园控股公司的资金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其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业务指导。
13.开展园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园区国际化发展水平。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和承接市直各部门下放的事项。
领导信息
刘炜
欧阳南江
黄晨光
曾莉
叶久根
黄乐瑜
刘沛声
陈溪华
杜伟洪
吴敬军
卢钢
朱沃强
黄镜铨
莫毓斌
韩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