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5042023-09-07 18:46  95商服网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公文处理和公务安排。统筹功能区内各镇有关公文以及工作会务。负责信息、调研、督查、档案、保密、电子政务、园区志、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项进展、主要领导指示件的办理情况。负责管委会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管委会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园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处理管委会的法律事务,做好法律知识宣传以及解答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对园区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及管委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园区发展战略性问题和阶段性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对园区重大决策的论证。跟踪、研究国家有关政策及各类政治、经济信息。

联系电话:0769-22892686

2、科技教育局
统筹编制功能区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功能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统筹制定功能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功能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推动科技项目培育和引入,推动机器人产业培育和发展。服务新型科研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指导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加强对园区科技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负责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数据统计。组织园区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对接松山湖科协相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执行高新区科技金融政策。为企业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协调解决企业的融资,培育高新区企业挂牌、上市梯队。强化辖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园区教育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拟订园区教育工作计划。统筹管理直属园区基础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的行政组织,并协同有关部门对功能区内各类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等机构进行管理。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梁展鸿
联系电话:0769-22892035

3、组织群团局
协助党工委加强功能区党的建设。负责会同市委组织部统筹和指导功能区内各镇党政班子建设。对功能区范围内镇的市管干部、部管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出建议并协助组织部进行考察,办理镇其他干部任免的备案。承担园区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园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园区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工作,协助党工委、管委会管理干部。负责园区人事调动、年度考核和奖惩、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负责园区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园区内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园区劳模、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工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园区基层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园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保障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落实。
负责人:谢小青
联系电话:0769-22892466

4、产业发展局
统筹编制功能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功能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统筹功能区产业布局、招商引资和企业项目落地工作。统筹功能区企业服务和产业发展。负责园区的经济统计和功能区的经济分析,依法承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局等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松山湖创新科技园12栋(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部门负责人:陈文星
联系方式:0769-22892166,0769-22892660

5、自然资源局
统筹组织功能区内各类法定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分等定级、公示和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节约集约、市场监管制度,依法供应、调控自然资源,监督、指导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年度计划、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工作。负责统筹功能区土地储备工作及土地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依法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使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唐杰勋
联系电话:0769-22891122

6、城市建设局
统筹功能区重大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维护园区正常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园区人民防空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承担园区财政投资的非营利性工程建设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园区工程竣工决算。负责园区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负责统筹落实功能区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的实施工作。负责园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园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动物检疫、免疫管理,养殖备案,农机购置补贴初审,开展农业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委托行使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贺东峰
联系方式:0769-22892203

7、宣传与社会工作局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思想动态、舆情信息,媒体宣传,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对园区文化、新闻出版、音像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园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园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园区政法、维稳、信访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抓好维稳和综治组织建设,组织维稳和综治考评。负责组织、协调园区各部门共同做好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各项工作。负责园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兵整组、国防教育、民兵训练、拥军慰问等武装工作。负责园区民政事务和行政区划、拥军优属、复退军人安置、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及改革、扶贫救济、社会福利保障、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统筹负责园区统战工作,做好对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的接待联系及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工作。负责园区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居委会工作。拟订区域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提出医疗服务的建议。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园区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推动中医药建设。
联系人:王坤
联系方式:0769-22896689

8、科学城管理局
负责松山湖科学城战略规划研究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松山湖科学城投资建设与运营,协同规划建设中的日常事务。统筹松山湖科学城产业布局和管理,做好松山湖科学城的宣传、推广、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引进相关人才、研究团队、高校、科研院所和研发企业等工作。
办公地址:松山湖控股大厦主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 14:30—17:30
部门负责人:贺东峰
联系方式:0769-2289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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