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定日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 |
电话: | 0892-8262599 |
地址: | 定日县德吉路1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研判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势,制定对策;承担县国家安全指挥部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处理或侦办犯罪案件。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和队伍建设。
(六)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八)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依法进行管理。
(九)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负责公安反恐工作;负责来定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建设公安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系统。
(十一)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定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执行刑罚;负责监所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
(十三)做好警务督察工作,制定公安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装备、备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负责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指导边境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和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