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
机构信息
地区: 商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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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 (0394)5448892
地址: 商水县阳城大道1252号
详细介绍

(一)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位联动协调机制。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单位构成

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仅包括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

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9人,实有人数7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预算性质财政全供,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优抚和褒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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