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肇东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
电话: | 0451-5976988 |
地址: | 肇东市广播电视中心四楼 |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和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家文物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承担其他社会文物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十)统筹体育产业发展;监管体育市场,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发行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电广告播放。监督管理全市广电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二)指导、监管全市电影放映工作,协调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网络的建设。
(十三)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