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宾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1-57982827 |
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迎宾西路269号,邮政编码:150400 |
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承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16.负责知识产权工作,17.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18.指导监督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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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牵头负责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并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系统装配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新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计划,拟定实施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牵头负责目标考核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等的起草工作,承担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2.法制股 职责:承担依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企业登记注册管理股 职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承担权限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是想的勘察、认证、检验、审核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小微名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4.信用监督管理股 职责: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牵头协调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本级登记企业法定事项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无照经营查处,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5.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监管股 职责:组织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及相关经济违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活动工作,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贯彻上级局有关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受上级局委托开展反垄断工作。 6.价格监督检查股 职责: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监管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7.网络交易和商品市场监督管理股 职责: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督指导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实施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 8.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职责: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措施,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指导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拟定12315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9.广告监督管理股 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一级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媒体广告发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广告行业组织。 10.质量标准监督管理股 职责: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协调落实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缺陷产品召回,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重点监督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建监控、分类监管,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国际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变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复审、评估县地方标准,指导推进全县认证认可行业发展,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职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指导承压类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件经济处置工作,承担县域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综合协调,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等机电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组织开展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指导机电类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件经济处置工作,承担县域机电类特种设备行政审批。 12.食品安全协调股 职责: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乱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抽查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查,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收到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职责: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管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监管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指导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食品小经营、互联网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管,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监管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指导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分析掌握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用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及乳制品、酒类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定监管制度措施,指导特殊食品、酒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 14.计量监督管理股 职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械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对比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人员监管。 15.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职责:分析掌握全县药品、化妆品零售、使用安全形势,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检查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胡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组织指导流通环节药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形势,监督实施经营、使用相关法规,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组织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 16.知识产权规划保护股 职责: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贯彻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政策,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标准,贯彻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政策,依法受理驰名商标请求、审查和报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商标注册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 17.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