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方正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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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1:30 13:00-17:00 |
电话: | 0451-57114004 |
地址: | 方正县城北世纪大道13号 |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七)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和管理中医药行业。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史志、安全生产、信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对外信息报告。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范围内的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岗位管理。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媒体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工作。负责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县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落实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医政医管股。负责贯彻执行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宣传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科普知识,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拟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实施地方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全县防烟草危害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财务统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金、资产、基建、物价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组织落实大型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和标准;承担卫生健康人口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统计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负责人:丁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