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香坊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51895301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15楼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组织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本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香坊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督査督办、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和基建投资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媒体信息发布、與情应对工作。
(二)医政医管与中医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院感、医疗纠纷、康复工作。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职责内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医学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拟订中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工作。指导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宣传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科普知识。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三)疾病防控与监督科(爱卫办)。承担健康香坊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及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査、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査,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四)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拟定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规划,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区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落实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落实生育相关政策,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贯彻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卫生健康规划,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负责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退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籍婷,负责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玉魁 ,分管综合办公室工作。
副局长:牟志国, 分管疾病防控与监督科(爱卫办)工作。
副局长:芦建丽,分管医政医管与中医科工作。
三级调研员:付裕智 ,分管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工作。
三级调研员:卢洪勇 ,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工作、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