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
机构信息
地区: 东辽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08:30——11:30  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08:30——11:30  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7-5108165
地址: 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41号 ,邮政编码:136600
详细介绍

  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房地产业、城乡建设、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材料化验检测以及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并指导实施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监督并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规范全市建筑业发展;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的技术政策。
    (四)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并协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征收工作。

(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七)指导推进绿色建筑、新型墙材、建设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项目成果推广、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负责新建工程防雷设计审查和施工监管工作。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住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商品房及二手房交易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和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李凤鸣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辽源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源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