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和民政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评估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社会组织活动;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
三、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城乡低保监督检查工作。
四、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有关的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
五、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六、承办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查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八、负责全市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
九、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市本级福彩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平市民政局领导简介
局 长:郑旭武 0434-3268481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福东 0434-3261018
工作分工:沟通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协助局长分管行政、财务、信访、保密、安全生产、法制审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分管养老服务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法规科),社会精神病院、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企业服务中心。
副局长:谷立志 0434-3266191
工作分工:沟通协调市委各部门。协助局长分管党建、人事、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殡仪馆、儿童福利院、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协助局党组书记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
副局长:贾玉和 0434-3266503
工作分工:沟通协调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协助局长分管基层工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
四级调研员:刘永波 0434-3266693
工作分工:沟通协调县(市、区)政府。协助局长分管社会救助科、救助管理站、慈善总会、社会救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