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
电话: | 0459-3430705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镇塔拉街与阿尔善路交叉口50米; |
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15年9月将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组建成立。局机关内设机构13个,事业单位3个,派出机构11个。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业经营活动。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基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承担不安全食品的后处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十一)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二)负责知识产权监管工作。依法负责知识产权方面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专利保护职责,依法查处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行为。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四)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承担对核准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五)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三、内设科室13个行政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政治思想、宣传、党建、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共青团、妇委会、工会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局档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部电话:3430705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三楼党群工作部电话:3430716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三楼人事教育工作部电话:3430717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三楼财务管理工作部电话:3433934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三楼档案管理工作部电话:3430726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系统内信用监管工作。拟定系统内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办公电话:3430710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三)行政审批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及窗口服务事项。办公电话:3430735办公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四)价格监督检查股贯彻落实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助开展反垄断及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办公电话:3430866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四楼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按上级部署组织实施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指导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拟定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保健食品、特殊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办公电话:3430742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六)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办公电话:3430721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七)药械化监督管理股(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站)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检查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流通环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办公电话:3430729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办公电话:3430992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九)计量和标准化监督管理股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实施标准化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办公电话:3430995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四楼
(十)质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拟定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协助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办公电话:3430315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四楼
(十一)信用与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承担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办理广告业发展与管理情况统计及调研分析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指导广告协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抽查公示企业实施检查,受理、核查并处理公示信息的举报案件,负责指导查处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违反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负责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拟定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措施,组织指导全县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办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重大案件。办公电话:3430706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四楼
(十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组织实施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市场交易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商品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相关专项整治。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活动。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办公电话:3430723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股承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科普宣传,干部队伍和乡(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负责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责任状签定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办公电话:3430897办公地点:市场监督局办公楼二楼
3个事业单位:(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1个派出机构:(一)烟筒屯市场监督管理所(二)连环湖市场监督管理所(三)胡吉吐莫市场监督管理所(四)他拉哈市场监督管理所(五)南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六)湖滨市场监督管理所(七)巴彦查干市场监督管理所(八)腰新市场监督管理所(九)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十)绿色草原市场监督管理所(十一)德力戈尔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四、领导分工
董伯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事及财务工作。王文军党组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负责全局党务政务日常管理、机关常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连环湖市场监管所、绿色草原市场监管所,暂时代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与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姜炳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分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股、质量和认证认可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南城市场监管所、西城市场监管所。田海: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德力戈尔园区分局、巴彦查干市场监管所。白立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价格监督检查股、特种设备监察股、药械化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检验所、他拉哈市场监管所、腰新市场监管所、胡吉吐莫市场监管所,代管湖滨市场监管所、烟筒屯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