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高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312-6699198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顺安中路1号巾巾乐道产业育城中心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府规章,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 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 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衔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建立行政审批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落实,健全完善与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审批信息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推送,统筹建立、管理审批事项专家库,处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投诉建议。
(四) 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五) 负责职责范围内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合会办;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专家库的组建及评审等组织管理工作;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六) 协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并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 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八) 引导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全县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集、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九)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中介服务事项的规范和管理;负责对进驻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负责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 指导和监督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加强与市行政审批局和县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完善市、县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指导乡镇及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十一)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党建办)。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带班值班、印章管理、标准化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拟订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驻部门业务运行情况和所属人员作风纪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并牵头进行绩效考核;负责信访接待和政务服务专线反馈工作,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负责党务、人事、工青妇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全县在线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信息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县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指导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
(二) 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的拟定、落实和合法性审核,并监督执行;承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参与综合性文件起草;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投诉受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指导、监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负责组织对进入审批程序的项目进行实地勘验、评审、验收;组织、协调专家进行勘验以及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收费监督管理;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审批决定法制审核;负责行政备案试点工作。
负责司法类审批事项的政策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三) 市场服务股。负责企业设立类、食品生产类、食品经营类、药品经营类、商务类、特种设备登记类审批事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四) 社会事务审批股。负责文教卫生类、人力资源类、民政类审批事项的政策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五) 工程建设股。负责工程建设类、城市管理类审批事项的政策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六) 投资环境股。负责项目投资类、环境保护类审批事项的政策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七) 涉农事务股。负责交通运输类、农业农村类、水利类、自然资源(林业)类审批事项的政策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