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库尔勒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9:30—13:30,16:00—19:3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
电话: | 0996—2267667 |
地址: | 库尔勒市团结南路37号小区综合办公楼10楼 |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留库尔勒市安置优惠优待政策。
3.组织指导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并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