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8号)和《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舒发〔2019〕6号),现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县科学技术局的专利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医药经济发展股(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其职责由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承担。
(二)设立食品经营监管股,调整食品安全监管室职责。
1. 食品安全监管室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等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2. 食品经营监管股主要职责: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股。主要职责:承担研究和制定全县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各行业、跨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协调乡镇、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指导并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专利申报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管理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许可贸易、专利权质押合同;负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依法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四)设立价格监督股。主要职责:承担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价格专项检查和市场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负责监督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举报体系,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构筑价费政策的社会监督网络。
(五)设立网络交易监管股。主要职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调整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7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18个,股级职数18名。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领导信息: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志稳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强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束传玉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