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
机构信息
地区: 裕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 0564-3310089
地址: 六安市梅山北路18号
详细介绍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监督管理经纪结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十一)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承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接受上级委托对辖区注册登记企业进行抽查。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加强行政部门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强化企业诚信和主体自治,实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进一步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和“红黑榜”制度等措施,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十四)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五)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有关打假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制定全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八)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初审、备案工作。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规范。
(二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
(二十一)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二十三)开展与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四)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街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六)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10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综合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调研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财务装备股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编制财务预算;监督检查财务、基本决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等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和听证,以及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核审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4、市场监管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和受理事项转办、督促、反馈以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食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负责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化妆品强制检验相关工作。
6、经济检查执法局
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品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7、企业注册局
指导和监督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负责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负责全区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8、商标广告管理股
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9、市场股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
10、行政许可股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年检等工作。
11、质量与认证监管股
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办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和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有关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2、标准计量股
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对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管理全区计量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医疗器械监管股
监督实施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质量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承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组织实施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一类医疗器械注册有关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发布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信息。
(二)派出机构
依托原工商所建制,设立乡、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10个,具体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分别是小华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市市场监督管理所、鼓楼市场监督管理所、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苏埠市场监督管理所、独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徐集市场监督管理所、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人员编制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建制,区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42名(含工勤人员占用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5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14个,领导职数28名,股级14名,副股级14名,其中:经济检查执法局、企业注册局局长高配副科。
(二)派出机构10个,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84名。每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三)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情况
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直属事业单位3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副科级,核定编制22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实有人员17名。
2、区市场监督检验所,副科级,核定编制11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3、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股级,核定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实有人员2名。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为:六安市梅山北路18号。邮编237009;办公电话:3310089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君
  •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学斌
  •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新红
  •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汪辉
  •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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