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市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632-8692315,0632-8690568 |
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
2018年12月27日上午,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仪式举行。原枣庄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这是枣庄高新区自上而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标志。
枣庄高新区新成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以“提升新境界,塑造新形象,转变新作风,争创新业绩”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以满腔的热情、扎实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各项审批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运行模式,细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项目全包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构建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平台,做到“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处处都是开放的窗口”,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把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成为群众满意、企业信任、社会支持的服务型机关,打造成为展示政府形象、提供便民服务和推进阳光政务的崭新窗口,把我区政务服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统一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二)负责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三)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及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的许可登记工作。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
(四)统一管理辖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构建全区质量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
(五)统筹推进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六)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七)承担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的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八)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对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九)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
(十)负责本区招商合同审核以及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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