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高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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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668-6849558 |
地址: | 高州市分界镇南方路9号 |
一、党政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两新”党组织的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及党务公开工作。
2、负责对镇党政领导班子作出决策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关系。
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相关文件的起草、审核、打印等各方面的联系工作及信息报道工作;负责公文和会议的通知、传递、记录;负责档案及有关软件材料的整理、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群众性的宣传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武装、人大联络等工作。
5、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工作。
6、负责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查处违纪党员。
7、负责镇内部的资产及财务管理、基建维修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服务工作。
8、负责召开各种会议和领导公务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镇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中心任务和临时性的各项工作。负责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处置或分流办事、督办结案等工作。
4、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6、组织、指导辖区内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平安创建和无邪教创建活动。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社区综治信访维稳的考核奖惩。
8、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做好本镇的民政社会事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老龄、残疾、双拥、社会救济和捐献、殡葬改革和管理等工作。
2、管理辖区劳动力资源,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3、负责村(居)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4、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等公用事务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镇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奖扶优惠政策,组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及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镇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五、经济发展与统计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发展和有关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企业、商业等提供行业信息服务,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按照相关党和国家关于招商引资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3、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具体政策和措施,做好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工作,为镇党委、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
4、承担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镇的基本统计资料,健全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开展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完成镇相关各项经济指标的年度考核任务。
5、负责生态旅游、特色旅游开发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
6、 负责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协调工作,重点是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协调辖区内的消防、建筑、农机及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及纠纷;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及培训。
7、 负责辖区内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等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对排污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和对饮用水源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污染纠纷等事项,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农业办公室
1、 负责组织实施本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建设。
2、做好“三防”(防风、防汛、防旱)和森林防火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本镇农业和林业生产发展、畜牧渔业养殖及防疫、农村土地流转及征地、扶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工作。
4、负责水利普查、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解决农民用水难问题。
5、负责“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核实、登记和监管工作。
6、负责做好农业综合补贴、粮食种植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各类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上级政府惠农支农项目的具体实施和上级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
7、抓好农村经营管理,加强农村农业统计工作,抓好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维护农村稳定。
8、做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的参保和赔保工作。
9、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规划建设办公室
1、 协助国土资源管理,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绿道建设、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农村生活设施等新农村建设管理工作。
2、推动农村建设,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加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